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和内容

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规定,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,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哲词,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。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。

 

基本原则

 

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

在民主评议时,要依据党员标准,实事求是地加以对照,既不夸大成绩,也不缩小缺点、错误。

 

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

 

民主,就是党员都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,能在评议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;公开,就是要求党员把话放在桌面上讲,不在私下议论。

 

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。

 

坚持平等原则

 

在党内,党员虽有职务高低,但政治上一律平等。

 

无论是领导干部党员还是工人党员等其他党员,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评议,严格要求。

 

基本内容

 

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依据党章的党员条件,不同时期的内容也有所不同。一般来说,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:

 

是否把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既有共产主义信念,又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,

 

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改革大局,站在改革的前列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,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。

 

是否坚持党的宗旨,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疾苦,廉洁奉公,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 

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,严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做到令行禁止。

 

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,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。

 

资料来源:

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《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》(党建读物出版社)

22.png